上櫃公司大學光學科技涉及仿冒奧地利眼鏡Silhouette,智慧財產法院日前判決,大學光學公司及其行銷經理王崇華,須連帶賠償500萬元及利息。

大學光學科技公司所屬大學眼鏡行是國內三大連鎖眼鏡商之一。奧地利商施樂德施密德國際公司(Silhouette)指控大學光學公司,涉及仿冒該公司名牌眼鏡Silhouette,因此對大學光學公司提起刑、民事訴訟。

大學光學公司行銷經理王崇華1月20日經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以觸犯商標法規定判處有期徒刑4月。王崇華在法院審理中抗辯,因誤買Silhouette仿冒品,才誤踩法網;但法院認定他明知是仿冒品還採購並銷售。

施樂德施密德公司提起的侵害商標權民事官司,智慧法院認定,大學光學公司涉及仿冒屬實,因此判決大學光學公司及王崇華必須連帶負責賠償500萬元及自100年4月起按年息5%加計利息直到清償日止。

施樂德施密德公司在98年3月26日,派專人在大學眼鏡行,以5,500元就購買到Silhouette名牌眼鏡1件,價格顯低於該公司真品價格;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也在98年7月28日查獲仿品4件,大學光學在案發後自行交付保智大隊191件,合計196件爭議眼鏡,都經認定為偽品。

大學光學公司先前曾向施樂德施密德公司在台灣的合法代理商鴻傳公司,採購Silhouette品牌眼鏡,並經鴻傳告知每項產品特性,因此大學光學在法院審理辯稱無能力辨識Silhouette商品的真假,並未被承審法官何君豪採納。<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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